婚嫁

汉代女性最主要的财产嫁妆

发布时间:2024/1/12 12:58:07   

嫁妆,亦称“陪妆”“妆奁”,指的是女性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的钱、物。嫁妆作为与聘财同样重要。中国传统婚姻缔结的重要条件渊源于先秦。嫁妆在女性的不同阶段中,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。女子从娘家获得的嫁资,不仅仅寄托着亲人对她的深厚感情,也体现了娘家对其丧失财产权的补偿;对于已经出嫁的女性而言,嫁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女性在夫家的地位;在女子离世之后,嫁妆又成为了她的儿孙们在分家产时的继承对象。儒家伦理要求“子妇无私货,无私畜,无私器,不敢私假,不敢私与”。然而,从文献记载来看,汉代女性的嫁妆权利是受保护的。通常而言,嫁妆是每个出嫁女子从娘家获得财产权的最直接方式。

汉朝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大一统重新建立的时期,全国大一统的局面,扩大了商业资本活动的舞台,出现了“是以富商大贾,周流天下,交易之物莫不通,得其所欲”的局面。司马迁在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里生动地描述“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”,西汉社会崇商趋利之风的炽盛,对当时的婚嫁习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所谓“间里嫁娶,尤尚财货”,男方的聘财和女方的嫁妆成为婚假期间耗费钱财最多的项目,婚嫁奢靡之风对汉代社会及其以后的历代社会都造成了深远影响。

汉代婚嫁奢靡之风在空间、时间和社会阶层方面都具有代表性。在时间层面,就整个汉代而言,婚嫁奢靡之风愈演愈烈。汉武帝时,“天下民用财奢靡,车马衣裘宫室皆兢修饰”,婚嫁尤为铺张。汉昭帝始元六年盐铁会议上,贤良文学把此作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提了出来,汉代婚嫁重聘财嫁妆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。

就空间而言,婚嫁奢靡之风遍布于汉代各地。秦地“嫁娶尤崇奢靡”;太原、上*“嫁娶送死奢靡”;卫地“其失颇奢靡,嫁娶送死过度”;长安城“闾里嫁娶,尤尚财货”;蜀地婚姻“倾家竭产”,“妇女有百辆之徒车”。婚嫁重聘财嫁妆在地域上的广泛性,还可以从汉安帝诏令中得到反映:“婚嫁送终,纷华靡丽。……京师尚若斯,何以示四远?”可见在汉代,东到卫地,西到秦地,北到太原、上*,南到巴蜀的许多地方,甚至连京师地区也盛行着重聘财嫁妆的风气。

此外,婚嫁奢靡现象之盛行更是遍布各个阶层,上至达官显贵,下至普通平民。极其奢靡的嫁娶风气经久不衰,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民风的败坏。达官贵人家庭有恃无恐,不为婚嫁所累,正如《汉书·贡禹传》曰:“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,豪富吏民蓄歌者至数十人。”而恰恰相反的是,平民家庭根本承担不起高额的嫁娶费用,甚至称贷富室,举债完婚。从而导致了婚后“富者空减,贫者称贷”甚至“破终身之本业”的状况。

更为严重的是,一些家庭因为嫁娶消费超出了极限,不得已而“生子不举”,造成了一幕幕的悲剧。这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引发了当时统治阶层的注意,先后有部分地方州郡长官发布过严禁婚俗奢靡的地方性法令。如南阳太守召信臣“禁止嫁娶送终奢靡,务出于俭约”,主张嫁娶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,从而限制婚嫁铺张之风。在整个汉代,限制吏民婚嫁铺张的声音从未停歇,东汉章帝和安帝为了解决婚嫁铺张现象,曾经先后颁布法令,但是这些举措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,效果并不明显。

汉代无比奢靡的婚嫁之风,导致了汉代女子出嫁必须陪送丰厚嫁妆的习俗。所以每个汉代女子在出嫁时都可以获得来自于娘家的嫁资,这也是每个女性获得的最直接最重要的财产。嫁妆在古代又称“妆奁”“奁资”。最早记载“奁”字的文献资料是东汉许慎《说文》释“緣”字:“镜緣也。”注曰:“俗做奁……盛香器也。”“奁”原本指代女子装扮时用来放置胭脂水粉等的镜匣,但除了这些以外,女子的饰品以及父母赠送的钱币等财务也会放入匣中,这些财务均属于女子的私人财产,可由自己随意支配,所以就有了“妆奁”“奁资”指代嫁妆之说。汉代重嫁妆的现象存在于各个阶层中,由于不同阶层的家庭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不同,嫁妆的丰厚程度存在着巨大差异。

首先,汉宗室女子的嫁妆非比寻常,极其丰厚。从列侯宗室之女到出嫁边远少数民族的宗室之女均是如此。公主与诸侯王在*治上享有同样的地位,被赐予丰富的资财以及大量的田宅,这些财务均属于公主的私有财产,随其一起出嫁,因此,毋宁说她们的家资同时也是嫁妆。还有一些为了民族关系而外出和亲的公主,不仅仅因为其身份,更是因为其肩负的重任以及为国家作出的贡献,所以其出嫁往往被赠与丰厚的随嫁物品和奴仆。细君公主出嫁乌孙时,汉武帝赠送颇丰:“赐乘舆服御物,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,赠送甚盛。”随嫁物品有从人、服装、乘车、丝帛和金属器皿,生活用品大到衣被,小到六博之聚,应有尽有。以后和亲乌孙的公主还有解忧公主、相夫公主等亦是如此。由此可见,皇室嫁女陪嫁物品,从随从奴婢,各种衣服饰品及其他生活用品,赠送甚丰。据统计,皇室贵族的家庭出嫁女儿的嫁资在百万甚至达到千万,少者亦不会低于二、三十万钱。

和宗室阶级一样,高级官吏和富商大户阶层的女性成员的陪嫁品数量亦是相当可观的。如,汉代名闻全国的蜀地巨商卓王孙,家世丰豪,其女卓文君出嫁时,赠与其女“僮百人,钱百万,及其嫁时衣被财务”。可见,卓文君的嫁妆内容极其丰厚,不仅包括衣被财务,还有随身的奴婢以及巨额的钱财。林剑鸣认为这些嫁资全部加起来“相当中家三百万的家产”。

然而汉代普通富商高官家庭的经济状况远不如卓氏,因此这些家庭女儿的嫁妆也无法与卓氏相提并论。史载,他们嫁女儿时往往给“满车”之物。汉代高级官吏嫁女时嫁资亦相当丰厚,嫁妆数量十分丰盛,并非一般平民能比。这一阶层女子嫁妆往往有奴婢相随,如,东汉陈省有二子,两个儿子分别娶妻张度辽女儿和荀氏之女,两女均出自富贵之家,出嫁时“从婢七、八,资财自富”。又如,汝南袁隗的妻子是扶风马融的女儿,马融家世极其富豪,其女出嫁“装遣甚盛”。

尽管陪嫁的物品并未详细列举,但结合马融的家世以及陪嫁品的盛状,不难得出其嫁妆数量非同一般。同样,袁隗以女妻张奉时:“送女奢丽,奴婢百人,皆被罗縠,辎軿光路。”可见,高级官吏和富商大户阶层的女子出嫁时,嫁妆极其丰富,除了基本的生活用品,还有奴婢相随。这一阶层家庭的嫁资花费至少二、三十万,多的甚至可达百万。中小地主和小官吏在经济地位上不如富商大贾,据彭卫推测,由于中小地主和中小官吏家中一般有奴婢。所以,陪嫁品中很可能有奴婢侍从,这两个阶级的女子陪嫁物大约值二、三万钱。中小地主和小官吏在经济地位上不如富商大贾。

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农、小手工业者和从事各行各业的城市平民,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,不可能陪嫁奢侈品及奴婢,但是仍然会准备丰厚的生活用品作为嫁资。彭卫研究认为,女子出嫁时的陪嫁几乎与男方聘金所差不多,有时候甚至还会更多,如,戴良有五女,“每有求姻,辄便许嫁”,其女出嫁时“疏赏布被,竹笥木屐以遣之”,可见,其女儿们的陪嫁品大都是一些常见的生活用品,嫁资数量在两千钱左右。虽然戴良并不是小农阶层,但其“好给施,尚侠气”,以“尚俭”著称于时,家中资财大都用于供养食客,并无过多余财。所以,其女出嫁时的嫁资是处于底层的小农阶层的真实写照。又如,《孔雀东南飞》中儿媳妇刘兰芝因被婆婆嫌弃,被迫与丈夫离婚,在其离开夫家时,将嫁妆留给丈夫作为留念,其中就有六七十件的箱、奁、红罗复斗帐和锈腰襦等。

无疑,在奢靡之风盛行的汉代,社会各阶层的女子在出嫁时,都会获得来自于娘家的嫁妆,且女性的嫁妆内容非常丰富,一般都会有衣服首饰等日常用品,家世较好的家庭甚至还会包含奴婢和钱财。嫁妆的数量因家庭境况的差异而相隔悬殊,且因地而异。但无论如何,获取嫁资是每个在室女的基本权利,家庭在分家析产时必须考虑女儿的这种财产权利,同时在室女也通过获取嫁资的形式参与了对本家财产的继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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